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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案例学党章---如何计算党员的党龄

发布时间:2016-06-22 00:00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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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1年前,肖而乾从江西芦溪县政协副主席的岗位上退休,回到老家上埠镇涣山村当起了“编外村官”。据不完全统计,这些年肖而乾为村里公益事业和救灾助困捐款超过6万元,而他自己却住在30多年前建的破旧的老房子里。有记者去采访他,问及他的党龄,今年83岁的肖而乾脱口而出:“1955年7月28日入党,现在60多年了。”虽然年事已高,但这位老人对自己的政治身份一点也不模糊,对自己的入党时间和党龄铭记在心。

  党龄是指成为正式党员的年数。对党员而言,党龄记录着自己的政治生命,不仅表示自己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,更蕴含着使命与担当。牢记党龄是一名党员的本分。现实生活中,一些党员淡忘党龄或者不会计算党龄的现象并不少见,这是党员意识不强的一种表现。

  那么,党龄应该如何计算呢?党章第七条明确规定,“党员的党龄,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。”在党的历史上,各个时期入党时间与预备期的规定不尽相同。因此,在不同时期,党龄的计算也有着不同的情况。

  1921年7月1日至1923年6月9日: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,无预备期,党龄同时开始计算。

  1923年6月10日至1927年4月26日: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,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(转正之日等于入党时间加预备期,劳动者预备期3个月,非劳动者预备期6个月)。

  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:工人、农民、手工业者、店员、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,无预备期,党龄同时开始计算;知识分子、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,预备期3个月,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。

  1928年6月18日至1945年4月22日: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,无预备期,党龄同时开始计算。

  1945年4月23日至1956年9月14日: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。工人、苦力、雇农、贫农、城市贫民、士兵预备期6个月;中农、职员、知识分子、自由职业者一年;其他人员预备期两年。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。

  1956年9月15日至1969年3月31日: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(须经上级党委批准),预备期一年,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。

  1969年4月1日至1977年8月11日: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,无预备期,党龄同时开始计算。

  1977年8月12日至1982年9月5日: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,预备期一年,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。

  1982年9月6日至今,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(须经上级党委批准),预备期一年,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。

 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,恢复党员权利以后,其党龄连续计算。被延长预备期的党员,其党龄从延长预备期满后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。由于各种原因失掉一段时间党籍的同志党龄的计算,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:凡经党组织决定恢复这段时间党籍的,其党龄从原被批准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。被批准重新入党,有预备期的,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。按有关文件规定重新入党,没有预备期的,其党龄应从上级党委决定重新入党之日算起,前一段党龄不能连续计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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